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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坐车不系安全带依法处5元至50元罚款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 2020-05-15     二维码分享

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发布消息,按照公安部交管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统一部署,即日起,高速警方在全省高速公路专项治理机动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

警方调查显示,在发生正面撞车时,如果系了安全带,可使死亡率降低57%,侧面撞车时可降低44%,翻车时可降低80%。

高速警方将通过执勤民警现场查处与自动抓拍相结合方式,严查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同时,依托全省高速公路缉查布控系统、视频监控设备,智能抓拍有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的车辆。

按照交通法规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法处200元罚款、记2分;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法处5元至50元罚款。

高速交警温馨提示:安全带是生命保护带,前排后排都要系上。正确使用安全带,能将驾乘人员束缚在座位上,防止发生二次碰撞,减轻驾乘人员的伤害程度,让生命多一分安全保障。(记者 李凤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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